小儿推拿操作安全,运用广泛,也是有一些不宜推拿的禁忌证应予以注意。
一、皮肤疾患
各种皮肤病患处及皮肤有破损如发生烧伤、烫伤、擦伤、裂伤等,皮肤炎症如疔疮、疖肿、脓肿,不明肿块及有伤口瘢痕等局部。
二、感染性疾病
如骨结核、骨髓炎、蜂窝组织炎、丹毒等。
三、急性传染病
如猩红热、水痘、病毒性肝炎、肺结核、梅毒等。
四、有出血倾向疾病
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、白血病、血友病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过敏性紫癜等及正在出血和内出血的部位,应该禁用推拿手法,手法刺激后可导致再出血或加重出血。
五、部分骨科疾病
骨与关节结核和化脓性关节炎,可能存在的肿瘤、外伤骨折、脱位等不明疾病,局部应避免推拿。
六、其他
严重的心、肺、肝、肾等脏器疾病,有严重症状而诊断不明确者慎用。
以上的禁忌证多是指某些不适宜采用推拿疗法的小儿病症,在小儿推拿的适应证治疗时,同样要注意手法力度、方向等,如果应用不当也会出现一些意外和危险,所以要求推拿医师熟悉小儿相关解剖和病理知识,熟练掌握小儿推拿手法,才能保证小儿推拿的安全性和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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